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加快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,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,我校鼓励具备创办条件的教职工创办学科性公司。
有意向创办学科性公司的教职工请先向学校申请,学校研究同意后再自行办理公司成立手续。校内申请程序及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附件。
附件:1、台州学院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(试行)
2、台州学院创办学科性公司申请表
3、台州学院学科性公司创办可行性报告
科研处(地方合作处)
2014年7月4日
附件1:
附件2:
附件3: